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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事逃逸认定的八个情形是哪些

肇事逃逸认定的八个情形是哪些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相关司法解释,交通事故逃逸通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。以下是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的八种情形:

1.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,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;

2. 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,驾车驶离事故现场;

3. 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,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,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;

4. 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,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;

5. 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,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、假地址、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;

6. 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;

7. 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,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;

8.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,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,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。

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,在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下,肇事者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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