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约有效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
有效的要约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 订立合同的意图 :要约人必须有意图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。
2. 特定性 :要约必须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,以便受要约人能够作出承诺。
3. 内容具体确定 :要约内容必须包含合同成立所需的主要条款,如标的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款或报酬、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等。
4. 送达受要约人 :要约必须被受要约人接收,通常以明示方式发出,如对话、信函、数据电文等。
5. 无撤销条件 :除非有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,要约一般不得随意撤销。
以上条件均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一条和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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